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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严厉打击和防控各类商业欺诈
2006-07-26 10:03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调研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强化市场监管,打击各种违法经营活动,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和市场竞争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为扩大内需提供保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在国务院部署的今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工作的四个重点中,打击商业欺诈是近两年来整规工作所面临的新课题。
一、当前我国商业欺诈的特点和危害
商业欺诈是欺诈行为的一种,是指违法犯罪分子通过虚构事实、发布虚假信息和签订虚假合同以及非法行医等,误导、欺骗钱财,牟取非法经济利益的行为。骗术得逞后,在骗局即将败露或达到预定欺诈目标的临界点时,诈骗者便会携款逃之夭夭。
商业欺诈披着合法的外衣,欺骗性很强。商业欺诈的主体一般都是经过注册的公司法人,经营形式上合法的业务,都办有工商执照、税务登记、司法公证等。由于欺诈者披着合法的外衣,致使很多人受骗,受骗的损失又很难通过司法途径得到补偿,严重侵害了社会公众的利益,有的甚至倾家荡产,引发了很多群体性事件,社会影响恶劣。
商业欺诈的组织化程度高,预谋性强,打击难度大。骗局经过精心设计,民事关系错综复杂,一般不会很快败露。再加上地方保护主义等因素,直接打击有一定难度。在国际上,商业欺诈已成为和洗钱、贩毒并列的三大毒瘤,具有跨国化、组织化和高智能化的特点,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国际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已经成为各国政府重点打击的对象。
目前,我国社会经济活动中各种形式的商业欺诈时有发生,侵害了人民群众特别是社会困难群体的权益,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商业欺诈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扭曲了市场对资源的正常配置,导致市场信号失灵,宏观调控难度加大,社会交易成本上升,造成了大量的经济损失。据统计,我国每年因制假售假等各种商业欺诈行为对国民经济造成的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左右。
二、打击商业欺诈取得的成效
商业欺诈流毒甚广,为害甚烈,必须采取果断措施,严厉打击。国务院2005年专门开展了打击商业欺诈的专项行动,着力打击虚假违法广告、非法行医和商贸活动中的各类欺诈行为。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打击商业欺诈工作机制初步建立,商业欺诈猖獗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打击虚假违法广告收到成效。工商系统共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3万余件,责令停止发布虚假广告4万余件,曝光典型违法案件2300件。经过整治,社会反映强烈、内容严重违法且表现形式低俗的保健食品、药品、医疗等广告大幅减少,报纸和电视广告总体违法率下降,一些广告发布单位经过整改后变化明显,自律意识增强。据工商总局的监测,2005年药品等五种商品服务广告的总平均违法率,同第一季度的17.8%下降至第三季度的9.98%。近年来违法问题突出的虚假医疗广告,在主流媒体已基本消失,在非主流媒体的发布量也不幅度下降。
打击非法行医取得一定进展。2005年,全国和各地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受理投诉举报11500余件。据不完全统计,各地共检查医疗机构、计生机构40万户次,取缔无证行医9.5万户次,没收违法所得4558万元,罚款1.17亿元,吊销医师执业许可证1700余户,追究刑事责任157人,对181名有关卫生行政部门、违法违规医疗机构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
商贸活动中的欺诈行为受到严厉打击。重点打击了商业零售企业在促销活动中的欺诈行为,商业零售企业超出合同期限占压、骗取供应商货款行为,美容美发业、特许经营中的欺诈行为,对外贸易领域中以虚假合同骗取资金和低开出口发票的行为,对外经济合作领域中的欺诈行为。2005年,各地共检查各种经营场所10万多个,当场纠正不规范行为1万多次;查处经营者从事虚假有奖销售和违法巨奖销售案件2000多宗,美容美发行业各类违法广告案件1万多宗,对外劳务合作领域诈骗案件20多宗。集中查处了一批大要案。
注重查处与规范并举。2005年,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了以“倡导诚信兴商,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各地通过开展“价格诚信单位”、“明码标价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树立了一批诚信经营、价格自律的典型,受到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欢迎。
三、进一步严厉打击和防控各种类型的商业欺诈行为
今年,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了治理商业贿赂的专项工作,打击商业欺诈要与治理商业贿赂紧密结合。
打击商业欺诈,必须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积极探索反商业欺诈行为的长效机制,建立跨地区、跨部门和跨行业的反商业的欺诈预警监管、执法协调和社会联防体系。切实加强对商业欺诈行为的监控,强化执法协调,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发现、早定性、早查处,防止对公众利益构成更大损害。研究分析各类商业欺诈行为,特别是以商额回报为诱饵非法敛财等欺诈行为的特点和规律,摸清惯用手法、骗术类型和高发领域,制定有针对性的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对现有法律难以界定的各类欺诈行为予以明确定性,堵塞法律和制度漏洞,为打击商业欺诈行为提供依据。
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加强舆论监督,揭露各种常见的骗术骗局,曝光典型案例,使商业欺诈难以为害。调动和发挥群众的参与意识,普及防骗知识,提高广大群众识假防骗的能力,鼓励群众举报投诉,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推动各地区、各行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诚信自律活动,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对企业的约束,形成行业自律机制,提高行业整体诚信意识,弘扬诚实守信的良好行风。
当前商业欺诈之所以层出不穷,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信息割裂、分散和封闭,信息公开和公示的渠道不畅。不法分子利用政府部门、社会、行业和企业之间信息封闭带来的监管漏洞和死角,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之间不停地转移阵地。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今年正式开通了“中国反商业欺诈网”。网站在线公众投诉渠道的开通,为群众投诉举报各类商业欺诈提供了便利,解决了群众投诉无门,一些部门对群众投诉“踢皮球”的现象。截至今年5月30日,网站共接受投诉举报974条,部分案件已得到妥善解决。今后,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先行试点建立中国反商业欺诈网站地方子站,逐步形成全国的网络体系,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好的反商业欺诈信息服务。
当前,我国正处于商业欺诈的高发期,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打击和防控商业欺诈,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净化消费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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