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山西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山西吕梁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重要专题 >  正文
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构建农村现代商品流通体系 系列专刊之五
2006-06-05 20:06  文章来源:吕梁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其它

全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现场会专题

5月20日-22日全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现场会在吕梁汾阳市召开。
这次会议是贯彻落实全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现场会议精神,总结推广先进单位和企业开拓农村市场的经验,安排部署“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有关工作。省长于幼军为大会发来贺信,副省长宋北杉、商务部综合司司长徐鸣、省政府副秘书长王洪歧、省商务厅厅长王淑珍、副厅长杨来栓、副市长解金亭出席会议。省财政厅、省供销社、省邮政局、开发银行太原分行等部门的领导应邀参会,全省各市商务局长、各试点县和试点企业的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
副市长解金亭在致辞中说,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受到了吕梁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2006年把该工程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好的十件实事之一,并从今年起每年从财政拿出200万元专项资金对全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予以补贴。
省长于幼军致信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和商务系统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的认识,狠抓落实,联合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力量,脚踏实地,扎实工作,努力把“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做得更好。
副省长宋北杉指出,全省上下要充分认识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重要意义。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扩大消费的重要措施,不仅有利于促进农民增收,有利于实现农村安全消费,而且还有利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副省长宋北杉在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结合各市县的实际情况,创新思路,加快发展,努力推进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把这项造福千万农民的“民心工程”抓紧抓好抓实。在开展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工业品下乡与农产品进城、本地龙头企业与外来龙头企业、生活资料下乡与生产资料下乡、各地方各部门原有的建设农村网络工程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与原有零售店铺和政府扶持与企业自身努力六个方面的关系。
省商务厅厅长王淑珍讲到,经过一年来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顺利启动并取得了积极进展。全省共有12家试点企业在14个试点县市建设与改造连锁农家店667个;今年进一步扩大了试点范围,经商务部核准确定了61个县市和69家流通企业作为我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县和试点企业,力争要建设与改造1000家以上的标准化农家店。对2006年的工作,王淑珍厅长要求:各级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学习借鉴先进企业的典型经验,稳扎稳打地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要进一步加强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组织领导,通过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努力改善农村消费环境,逐步发展现代流通方式,促进农业产业化,实现农民增收。各市县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充分发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政策保障作用,建立完善项目考核和监督机制,强化项目验收和复查机制,积极稳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与会代表还参观了汾阳市恒利源实业有限公司的配送中心、农家店;省供销社、省财政厅、省邮政局等单位的代表在会上介绍了各自支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有关措施;吕梁市商务局、汾阳市政府、汾阳市商务局、汾阳市恒利源实业有限公司等十家单位在会上作了典型经验交流发言。
副厅长杨来栓在做总结发言时,肯定了汾阳市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中的经验和成绩,同时,还对会议期间与会代表提出的问题作了详尽的解答。



(汾阳市商务局岳汾萍供稿、市商务局市场建设科编辑)




网址:http://lvliang.mofcom.gov.cn
E-mail:llswjbgs@163.com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构建农村现代商品流通体系系列专刊之四    2006-06-02 15:26
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构建农村现代商品流通体系系列专刊之三     2006-05-31 08:47
全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现场会在吕梁汾阳市召开    2006-05-26 17:22
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构建农村现代商品流通体系系列专刊之二     2006-05-26 15:27
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构建农村现代商品流通体系系列专刊之一    2006-05-26 15:13
王淑珍厅长在全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汾阳现场会上的讲话    2006-05-23 16:25
高学义局长在全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汾阳现场会上的讲话    2006-05-21 10:02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吴 博 电话:010-65198950   Email: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山西省商务厅         联系人:任素芬 电话:0351-4063136    Email: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红雨 电话:010-51651200-626 Email:技术支持人员邮箱